各相关单位:
2011年2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加大该《办法》的宣传,帮助企业在日常活动中依法正确使用发票,兹定于2011年9月22日(周四) 下午13:45分,在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地下一层市民会堂,开展“浦东市民税法讲坛----新发票管理办法”宣讲会,由浦东新区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同志主讲。
现诚邀贵单位参与并组织相关会员企业参加。
特此邀请。
浦东市民中心(投资办)
浦东新区税务局
201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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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企业报名由各协会统一接收后,请于2011年9月20日报市民中心汇总
联系人:周军建 联系电话:68542222-83086
传真:68544941 邮 箱:pdsmzx@163.com
主要内容:
1、《办法》修改背景; 2、重点章节、条款的解读;
3、发票常识的讲解; 4、和给税人互动有关发票的问题等。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外高桥美约路222号五楼501室
邮 编: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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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5866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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