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以市场为导向的药品采购新机制,经市药招委研究决定,本市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工作(以下简称“全面挂网公开议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全面挂网公开议价”药品指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版医保目录”)范围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及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及其仿制药、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并实行个人定额自负的药品除外。
二、上述范围内的药品按照“品种分类挂网,价格议定成交”方法,由定点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议价成交。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1。
三、“全面挂网公开议价”药品基础信息及十五省市采购价格信息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企业,下同)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www.smpaa.cn)申报。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
邮编:200023
电话:021-31773244、021-31773255、021-31773266
传真:021-31773280
五、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8年9月30日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外高桥美约路222号五楼501室
邮 编:200131
传 真:58661522
电 话:58661516
邮 箱:mdta@mdt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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