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的基本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的基本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0年3月3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8号通告附件.doc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外高桥美约路222号五楼501室
邮 编:200131
传 真:58661522
电 话:58661516
邮 箱:mdta@mdta.org.cn
©2018 上海浦东医疗器械贸易行业协会
沪ICP备19039930号-1 沪公网安备31019002000210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沪)-非经营性-2022-0001
技术支持:维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