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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管理

发布时间:2020-04-01 

当前,全球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在满足国内疫情防控需要的基础上,鼓励企业扩大产能,有序出口,为国际社会抗击疫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物资出口工作,要求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严把质量关,维护出口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医疗物资出口中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绝不姑息。

    近日,商务部将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发布公告,要求出口的相关医疗物资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资质,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要求。同时,我们也希望外国采购商选择符合上述质量要求的产品供应商。我们将继续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努力,携手抗击疫情,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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