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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 通用要求》医疗器械行业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4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作为标准技术归口单位起草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通用要求》1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5月13日前反馈《意见反馈表》。

邮箱:txs-xbs@nifdc.org.cn

电话:010-53852150

附件1:医疗器械唯一标识_通用要求_(征求意见稿).pdf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标管中心

附件2:《医疗器械唯一标识_通用要求》_编制说明.pdf

附件3:意见反馈表.doc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外高桥美约路222号五楼501室

 

邮 编:200131

传 真:58661522

电 话:58661516

邮 箱:mdta@mdt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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