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十条新举措再助浦东新区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3-05-07 

         424日,浦东新区改革创新总部经济运营环境暨海关服务总部企业大会举行。会上,上海浦东海关联合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推出十条监管创新举措,再次助力浦东总部经济发展。50家总部企业与海关签订合作备忘录,加入上海海关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试点。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浦东新区区长姜樑,上海海关关长黄胜强出席。

        发展总部经济是上海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结构转型、拓展城市服务功能、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据悉,自去年6月上海海关在“浦东总部经济运营环境优化创新大会”上推出了4项支持措施以来,试点企业获益良多。
        据介绍,此次上海浦东海关推出的十条创新举措,支持范围从集中报关进一步扩大至区域通关、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加工贸易手续、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税政研究提高关税政策服务贸易政策的水平等领域。试点企业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扩大到具有总部功能的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骨干企业,措施主要聚焦在便利总部企业、快速通关、降低总部企业通关成本三方面。
        浦东海关将建立总部企业海关协调员制度,7x24小时受理和解决企业通关紧急疑难问题,设专人专窗、开辟专门通道,优先受理总部企业报关业务,鼓励总部企业开展集中报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范围的扩大将为总部开展异地进出口业务提供通关便利。
        在企业通关方面,海关便利举措包括优先办理总部企业的预归类和预审价业务,总部企业只需事先提交材料向浦东海关备案,就能实现快速审核放行。总部企业内设研发中心进口货物的减免税审批再提速,海关对总部企业研发用试验设备、装置和器械以及实验用材料等货物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时间由原先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总部企业的加工贸易业务手续将进一步简化,联网监管、集中报关等措施将更优化,出库货物办理报关手续时间缩短。
        此外,总部企业进口货物可由银行提供担保,无须逐份缴纳税款,海关先予放行,事后再进行集中征管。海关还将集中受理总部企业的加工贸易业务,免收和减收总部企业及下属单位的部分加工贸易业务风险担保金。
        此次试点推进是海关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促进浦东地区总部经济发展的又一实质性举措。韩正书记在谈及总部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时指出“要结合上海的特点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吸引金融、研发、营销等机构入住。”杨雄市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完善支持跨国公司总部发展相关政策,加快集聚外资企业研发中心、运营中心、结算中心、数据中心,未来五年上海将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50家。
        据浦东新区刘正义副区长介绍,自2002年本市颁布《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以来,浦东新区总部经济依靠区位优势、品牌效应、商业环境、人力资源、政府服务等优势发迅速展,至2012年末,浦东新区历年累计获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达到193家,引进国内大企业总部和区域性总部126家。至2011年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已在浦东形成投资总额114.19亿美元,年营业收入近2000亿元,年税收超过140亿元的经济规模。20112012年两年间,浦东新区已经吸引了43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4家国内大企业总部和区域性总部落户。
浦东海关关长邵小平在讲话中表示,为落户浦东的来自国际和国内各大经济体总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是海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海关将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完善符合总部经济发展需求的支持举措,为吸引更多的国际国内总部经济实体落户浦东提供先行先试的平台,营造良好的监管和服务环境,更加积极务实地推动浦东总部经济的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海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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