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工作,经过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书面意见及其电子版报送,请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组织并将汇总意见书面及其电子版反馈,其他单位和个人意见可以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反馈时间截止至201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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