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官方微博25日透露,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刚刚表决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今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活动。
今早通过的《条例》指出,自贸区建设必须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切实把企业作为重要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改革创新。
《条例》明确自贸试验区建立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工作机制,企业只需按规定提供一个表格,通过一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实现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备案)等行政事务一门式的办理。《条例》还明确注册资本可依法实行认缴登记制等。
《条例》还规定五大金融创新关键点:①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②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③人民币跨境使用;④推动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⑤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所有的这些金融改革措施,都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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