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局长过剑飞介绍,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制定发布《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的通知》,出台“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的10项创新措施。
过剑飞表示,上海市税务部门贯彻落实这10项创新举措,将强化执行的“力度”,加快落实的“速度”,拓宽创新的“广度”,进一步发掘税收服务、管理创新的潜力,推动税收服务创新从“1.0”版向“2.0”版迈进。过剑飞强调,“一网通”并不仅仅是办税渠道的网络化,而是以信息化为依托,对传统的纳税服务、征收管理模式进行改革,为市场主体搭建便捷、优质、高效的现代化税收服务“通道”,倒逼税收治理体系的变革升级和治理能力的强化提高。
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在发布会上表示,希望更好地将制度创新与企业用户体验结合起来,适时推出升级版,进一步增强企业运作的便利化体验;更好地将制度创新与接轨国际规则结合起来,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为建立国际高水平投资和贸易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税制环境;更好地将制度创新与可复制可推广结合起来,尽快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面上的辐射推广积累经验。
■网上自动赋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试行税务登记网上自动赋码管理。由原先纳税人发起税务登记申请转变为税务机关根据工商、质监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由系统自动赋予税务登记号码。建立自贸试验区税务登记查询平台,纳税人可以网上自主查询税务登记信息。
■网上发票应用在自贸试验区内推广电商企业电子发票应用,将受票方由个人消费者扩大到企业单位,同时积极研究金融保险行业电子发票应用,逐步扩大自贸试验区内电子发票应用范围。
■网上区域通办针对自贸试验区地域宽广、企业往返时间长、办税成本高等现状,在自贸试验区所有办税服务场所,为企业提供税收业务事项的区域通办服务。
■网上自主办税在自贸试验区内,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率先推行网上发票核定管理、发票领用、普通发票验旧、涉税事项证明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电子申报撤销等事项的网上办理。
■网上审批备案在自贸试验区内率先试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对清单内常用涉税事项实行网上“先备后核”,纳税人根据现有政策规定向税务机关网上备案(备忘)后先行享受相关政策,税务机关进行事后核实和监管。
■网上资格认定对自贸试验区内的新办企业取消辅导期,率先推行网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网上非贸管理根据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进程,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为目标,逐步完善非贸服务的相关制度,加强对非居民纳税人的涉税服务。对在银行等托管方设立自由贸易账户开展投资等综合业务的非居民企业,试行托管方提供纳税人基本信息,由托管方主管税务机关集中提供相关网上涉税服务。
■网上按季申报享受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的洋山保税港区纳税人,申报方式可由原来的按月申报转变为按季申报,并在申报后享受退税优惠政策。
■网上信用评价在自贸试验区内率先通过信用信息平台,采集、分析和评价纳税人的信用信息,得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纳税人可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自身的纳税信用级别,税务机关将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网上服务体验在自贸试验区内推行网上信息收集,对纳税人需求进行分类采集;推行网上信息推送、根据纳税人需求提供个性化政策推送、风险提示提醒等主动服务;推行网上信息查询,提供网上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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